CRS涉及的只是“非居民”金融账户。作为中国人在中国境内设立账户,属于“居民”账户,不是CRS的申报范围。
如果您的情形与上述相同,大可舒一口气,也不必再深入研究下文中关于CRS的技术探讨。反之,如果您作为“非居民”在任何CRS协议签署的101个国家/地区拥有金融资产,那就有必要细读了。
涉及申报的金融资产
大家需要了解,CRS协议国家/地区会参照经合组织(OECD)的范本来采集申报信息,范本中对于涉及申报的金融资产可以大致归纳如下:
1、非居民在协议国家/地区银行账户中的现金及各类理财产品;
2、 非居民在协议国家/地区保险机构购买的保险产品;
3、非居民在协议国家/地区设立的投资基金中持有的LP投资份额;
4、非居民在协议国家/地区设立的信托;
5、非居民设立的海外公司在协议国家/地区银行账户中的现金及各类理财产品。
得注意的是,OECD的范本没有对资产设定最低申报额,只是对金融机构实施客户尽职调查的繁简程度以100万美金做了划分,这便是我们看到中国税务机关起草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以600万元人民币账户余额来划分不同尽调程序的出处。在一些CRS的解读中,人民币600万元以上的账户被说成了税务稽查的对象,或认为个人将账户分拆到600万元以下即可避免申报,岂不笑哉。
税务影响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中国居民应就其全球收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CRS申报的第三方信息将帮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以加强征管。因此,对于本应就全球收入申报纳税的中国居民必须对于自身的税务合规性引起重视。
同时,CRS所涉及的税务合规性还不止于个人自身。个人设立的海外公司账户,也属于CRS的申报范畴,税务机关收到CRS报回的信息后,可能会注意到一些海外公司其实与某个中国企业存在关联关系而进一步询问与企业相关的税务安排(比如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是否合理等)。
规避CRS的几种策略
政府和富人,就像猫和老鼠,猫想收老鼠的税,而老鼠心心念念就想着,如何才能少交或者不交税或少交税。
第一种方案:将资产转移到其他没参与CRS的国家。
老鼠们立刻行动起来,找那些不愿意参与大猫联盟的小猫们,把粮食藏到那里。办法想的是很好,但是问题也很多。
当前全球总计有200多只猫,其中已经有100多只猫加入了这个联盟,主要的大猫都已经加入了。那么,其他的猫就算现在没加入,未来会不会加入联盟?就算一直不加入,当在这只猫家里躲藏的老鼠多了,它会不会被其他大猫逼着加入联盟?
故此,这种方案只治标,不治本。
可以在当下暂时规避一些问题,但是,未来当这个国家加入CRS或者将资产从这个国家转移到其他CRS签署国时,这只大老鼠有可能进入逃税的“黑名单”!
届时,CRS体系内的金融机构将会对其进行非常严格的反洗钱调查。这就得不偿失了。
第二种方案:加入其他低税收国家的国籍。
老鼠转换身份,我不当你这只大猫家里的老鼠了,我换一个收税少的猫家,去当它家的老鼠。
这种方案的问题在于,你觉得大猫傻吗?你在我家往外搬粮食,挂着个其他猫家的牌子,我就不征你税了?
我们就以个人身份为例。
我国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居住365 日,一次不超过30 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 日的临时离境,不扣减天数。
简单点说,就是大猫宣布,即使你老鼠拿着其他猫家的护照,只要在我家搬粮食,就是我们家的税务老鼠,就得交税!
如果是公司,情况也类似。
所以,简单的拿本小国护照,未必能够逃掉CRS的大网。
真要采用这种方案,要和专家一起好好研究,怎么才能真正摆脱大猫家税务老鼠的身份。
这是因人而异的,需要个性化分析。但是,这也确实是既指标又治本的方法。
第三种方案:将金融资产转化为非金融资产。
CRS是交换金融资产信息的协议。
那么,如果老鼠在大猫家搬粮食(金融资产),到另外一只猫家里把粮食换成油(非金融资产,如房产、古董、字画等),另外那只猫是没有义务将这些老鼠偷来的油告知原来那只大猫的。
这也是治本的方案。然而,它一样有着局限性。
如果所有老鼠都这么干,那想必下一步大猫们就该出台关于油(非金融资产)的信息交换协议了。
此外,油对于老鼠来说虽然也值钱,但毕竟不能直接吃,需要用的时候还得换成粮食。
如果万一到时候急用的时候换不了,那就麻烦了。这就是资产流动性方面的问题,非金融资产一般没有金融资产流动性好,变现难度相对高。